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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 
民航总局第145号令 CCAR-55   有效  中国民航局 www.caac.gov.cn
 
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
第145 号


    《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》(CCAR-55)已经2005年4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
局长:杨元元
二00 五年四月二十九日

详细内容见附件。



附件:
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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