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:
主管单位:适航司联络处
联系电话:64092327 64091377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05号
邮编:100710
法律依据: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
办事程序:
申请流程简图
对于已取得国籍证但尚未取得有效适航证的航空器,可以申请特许飞行证,申请程序如下:

注:特许飞行证过期后,需将原证交还给适航司。
办事条件: 1.特许飞行证种类、适用范围和颁发单位
特许飞行证种类、适用范围和颁发单位如下:

特许飞行证种类、使用范围和颁发得具体要求,请参见《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适航证件得颁发和管理程序》(AP-21-05R1)第8章(P25-P28)。 2.所需材料

其他说明: AMIS系统网上申请操作说明
特许飞行证申请页面:


资料下载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