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中国民航局--正文
关于AP21-05R2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
中国民航局 www.caac.gov.cn    时间:2007-06-01
 

    根据我国航空器适航审定工作的实际情况,参照国际民航组织建议的有关标准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规章内容,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对民航总局的《民用航空器及其相关产品适航审定程序》(AP21-05R1)提出修订建议(详见以下所附“AP21-05R2征求意见稿”)。现就此建议征求意见。

意见反馈邮箱:caacaad@adcc.com.cn



附件:
AP21-05R2征求意见稿.pdf
AP21-05R2征求意见稿-附录.pdf




【字体: 打 印

 

相关文章
访问分析 | 网站地图 | 首页收藏
  版权所有:中国民用航空局(1.0.5)
网站管理:中国民航局办公厅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34131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
邮编:100710
联系我们:webmaster